在商标注册前,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准确和恰当的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是尽快顺利注册商标的重要助力,也是尽可能获得充分保护的前提条件。
但是,从琳琅满目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去挑选商品/服务项目,大多数初级代理人对此欠缺经验、申请人自己毫无意识,由此造成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
常见的误区包括:
(1)误选核心类别,放任不顾周边类别。
某家餐厅除了第43类餐饮服务上注册了自己的商标,还在第29类(动物类食品、蔬菜等)、第30类(咖啡、茶、米面谷物、调味品等)、第32类(果汁、不含酒精的饮料等)、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完成了注册。
却独独漏了第31类(坚果干货等),被自己的供应商抢注,由于举证困难而最后不得不割肉收购。
(2)不了解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判断方法,遗漏了关联类别、关联群组。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十分庞杂,原则上不同类别的商品/服务不近似,同一个类别之下不同群组之间的商品/服务也不近似,有原则就有例外。
例如,第3类0306群组“化妆品”之下,“化妆用棉签、化妆棉、唇膏盒”与第21类2110群组“化妆用具”类似;
第25类2501群组“衣物”所跨类似群为2502“婴儿纺织用品”、2503“特种运动服装”、2504“不透水服装”、2505“戏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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