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创投圈一则消息引发了众多讨论:杭州一家科技公司创始人曾和当地一家资本管理公司签订了有特殊对赌条款的协议,该创始人退出公司三年后,仍然由于触发 “公司未能上市对赌失败”,被机构起诉,要求履行回购义务支付3800万元。
这一事件也让很多人再度对“对赌协议”重视。对赌协议中究竟有哪些法律风险?有对赌协议的投资能接受吗?创业者该如何合理签订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实施较普遍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对赌协议其实很常见,主要就是为了敦促创始人能够达到既定发展目标。
在上述案件的法院一审判决书中也表明,法院认为“对赌协议”是国外引进的概念,是投资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即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又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实质上是一种期权的作用。
对投资人来说,创投是一个风险极大的事情,也是一个十分依赖成功机率的事情。对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投资机构在签订投资合同时都会提出一些条款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包括优先回购、业绩对赌、一票否决等。
成都某投资机构就向天虎科技表示:机构和创业项目所签署的协议中一般都要有对赌协议的,“我和你只认识3个月,凭什么你说什么我就要信?我觉得除非是认识了很久,对创始人相当了解,那对赌协议可以不用签。“
对赌协议引发纠纷多
虽然对赌协议本意并不是为创始人挖坑,但有些协议依旧会成隐藏炸弹,创业者要保持足够的警惕。这方面最知名的案例,或许是俏江南上市夭折触发了股份回购条款,无钱回购导致鼎晖启动领售权条款,公司的出售成为清算事件又触发了清算优先权条款,创始人张兰最终被迫“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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