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为新经济重点支持领域,且新经济业务收入超过总营业收入的60%。
注意!此次对申报对象的要求增加了几点:未上市,且符合成都市新经济发展方向的企业;传统转型为新经济的企业须主营业务为新经济重点支持领域,且新经济业务收入超过总营业收入的60%。
更新重点支持领域
《办法(2020修订)》中明确了成都市梯度培育新经济企业的重点支持领域,符合《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文件中定义的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经济形态。
对比2018年的《试行办法》,《办法(2020修订)》中六大经济形态所聚焦的范围变化不大,但在绿色经济领域,新增了聚焦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加快发展生物科技、医药产业、现代医疗等产业。
更新申报条件
在2018年的《试行办法》中,将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含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三个梯度。
今年的《办法(2020修订)》中,要求企业原则上成立10年之内,若企业确具有技术领先性、市场潜力巨大、社会影响力强,经专家组认定,可适当放宽年限。并且,对三个梯度的申报条件都做出了细微调整:
(一)种子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投资(含个人或机构,下同),且估值1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含1000万美元)。
2. 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至1亿元(含1000万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
3. 对于成立不到三年,未对外融资,以上两条均不满足,但技术确有领先性、创新性、潜力性的硬核科技企业,经专家组认定,可纳入种子企业。
(二)准独角兽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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