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差异化考核,根据行业特点,探索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周期性滚动考核方式。财政出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的创投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独立运作,不纳入国资系统考核,由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对资金的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02 对创投机构补贴力度巨大
对创投机构的财政补贴实现了“财金互动”,成立了政府创投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
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落户
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
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改善办公条件
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500万元。
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在蓉投资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对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蓉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奖励,每家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年。
支持创业投资人才申请“交子金融人才”
入选“交子金融人才”的高端创业投资人才分类分层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服务保障;支持入选“交子金融人才"的高端创业投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重大人才工程。
实施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贡献奖励
对以合伙制形式在蓉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对地方实际贡献的80%,给予最高100万元/年的奖励。
壮大本地天使投资人
对成都户籍的天使投资人投资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天使投资项目(企业),在投资资金到位满1年后,按照当年实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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