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之下,不少创业公司中出现了小股东,他们持股比例低,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甚至连财务报表都没看过,实缴完成后就再也没有亮过股东身份。
为帮助科技公司创始团队能够合规创业,规避法律风险并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天虎科技联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近日开设“科创法律观察专栏”,以专业律师团队内容输出,从科技创业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法律视角详细拆解,在创业融资过程中为企业创始人、股东、高管及从业人员提供重要疑难问题解决方案。
专栏第三期聚焦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话题,本文作者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熊真珍(联系:18200293906)长期服务于人工智能、大数据、芯片、线上教育、影视制作等科技创新行业准独角兽企业,擅长股权架构与激励、公司治理、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致力于维护客户法律权益并实现商业目的。
以小博大,四两拨千金
2012年,格力电器中小股东通过累积投票权争取到董事会一席之地。
2015年,康佳中小股东揭竿而起取得董事会七分之四的董事会席位。
2016年,董小姐提出格力收购银隆的提案最终被中小股东否决。
2019年,全新好二股东及6位小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拿下全新好22.08%的股权,引发实际控制人变更波动。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
利益分配不公、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上市公司小股东还可以选择用脚投票抛售股票,非上市公司小股东如果不谋求话语权,可能没有利益共享,就只剩下风险共担了。法律不保护沉睡在自己权利上的人,股东虽小,权利不少。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下小股东如何以小博大,揭竿而起。
01、公司治理主战场:表决权
案例有云,小四当股东第一天就签署了公司章程,小四被告知公司章程都是主管部门模板文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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