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体不足,创业孵化生态有待进一步完善。
《措施》中对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出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大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建设一批制造业“双创”技术转移中心和制造业“双创”服务平台。
推动双创载体提档升级,将对新建的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改扩建)和大学科技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对新建的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将支持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从优化环境认识双创
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才能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创业土壤。
比如,从西南交大试验到四川全面试点改革职务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这为很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落地土壤。在此次《措施》中,四川提出在更大范围推广职务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的改革试点经验,更大力度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措施》中对创新创业环境的优化,其他一些要点摘录如下: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强化金融支撑作用。大力支持“双创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担保贷款”等融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在“新三板”、天府(四川)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涉企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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