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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读]反腐进行时,中国裸官大起底

2014-07-15 16:18:2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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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声势浩大的清理裸官运动正在全国展开。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并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近期,至少有10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基层裸官数量的摸底。



2008年,裸官成为流行词


  “裸官”一词诞生于2008年。它的提出和流行,以及对于这种现象自民间到各级政府再到中央高层的渐次重视,实则正与中国反腐规划的进程互相映照、息息相关。

   2008年7月3日,一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的文章开始在网上广泛传播。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安徽省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几天前,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案发,文章评论道:“由庞家钰案,我们又很容易联想到诸多先安排好妻儿乃至情妇出国,自己在国内‘裸体’当官,并使用手中权力将国家大批财产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的贪官。”

    庞家钰是“裸官”腐败的代表。他曾历任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早在2002年初,他便悄悄给妻子和女儿办了移民加拿大的各种手续。年底,妻女移居加拿大。此后,庞家钰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再用各种方式将资产“暗度陈仓”到国外,2008年6月28日,庞家钰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这篇文章发表后,随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均在首页推荐,一时间“裸体做官”成为社会热门的话题,且至今不衰,营造出了一股良好的网络民意,收到了预想的效果。


20年来,出逃裸官知多少


   裸官这个词之所以能迅速流行,这与这10多年来众多官员出逃有非常大的关系。

   在2012年两会上,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谈到广受社会关注的裸官问题气愤的说: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从1995年到2005年,我们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对这些官员,他们应该及时向组织汇报,其配偶和子女到国外去定居留学,费用从何而来,是谁提供资助的?

   关于中国贪官外逃,2003年来被媒体频繁引用的一组官方数字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这实际上只是被检察机关掌握的一部分,精确的数字应该比这个庞大许多。

   “损失资金50亿”。这是2002年初中国官方杂志《半月谈》公布的一个数字,这个数字仅包括官方记录的立案的赃款。如果算上那些没有立案的,或者没有暴露的,这个数字也许会翻上10番、20番。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做了一项专题调查,他们估计1997至1999年外逃资金规模约为100亿美元,但权威分析认为应该是约530亿美元(约44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177亿美元,每年外逃数额占GDP比重的2%。

   虽然“权威分析”比《半月谈》提供的数字已经高出许多,但比起北京大学的一项研究仍显得太少。北京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以各种方式非法转移至国外的资金分别为:1997年总金额为364亿美元;1998年386亿美元;1999年283亿美元。经济专家樊纲更认为,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尽管如此,海外人士仍然认为这个数字太保守。因为资金通过香港进入美国、加拿大等国易如反掌。

   也有人指出,每年从中国以各种方式洗出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按国际上通行的计算方式,资本外逃额即中国贸易顺差加资本净流入与中国外汇储备总额增加部分的差值。每年中国国际收支统计中这一“误差与遗漏”亦有一两百亿美元,多年累计下来,数额已逾千亿美元。一些经济学家估计,由于“误差与遗漏”仅仅是被政府所统计的那一部分,更多的资金流出没有记录在案,因此这一数字可能更为惊人。不过外汇管理局对此予以否认,表示流出资金不能与出逃资金划等号。

   以上还不包括通过留学渠道外逃的资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料显示,中国已迅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派出国。中国人事部也透露,至2003年止,中国在外留学人员总数达46万人,分布在全球至少103个国家和地区。


分五步走,裸官的出逃路径


   裸官中的少数贪腐分子,出逃方式各有千秋,大体上可以构成一个基本的路径图:孩子-老婆-资金-自己-全家国外团聚。


   第一步往往是孩子。孩子出去相对简单,没有人会怀疑。而且,如果孩子出国留学,自然有人会送上学费和路费;如果让孩子在境外打工,自然有人安排好工作。据报道,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夫妇为安排独生女杨铃铛出国,给女儿介绍了一名温州籍旅法华侨巨商的儿子做男朋友并结婚。杨铃随后留在法国接应父母。


   第二步是妻子。这一步比较容易引起警觉,有的是出去陪读,有的是工作关系,有的甚至是和丈夫假离婚。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及其前任许超凡、许国俊三人,鲸吞存款4.82亿美元,而早在三人案发前,1999年他们的妻子就分别与他们离婚,嫁给了事先有约定的美国人,顺利获得美国绿卡。两年后,她们的“前夫”再分别经香港来到美国、加拿大与她们“团聚”。而原四川移动数据部总经理李向东潜逃前6年,妻子姚红就毫无理由地从四川电信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位置上辞职,带着领养的孩子移民加拿大。


  第三步是资金。裸官需要将聚揽的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有的是汇给已经在境外的家人,有的是通过海外开办公司,有的是通过地下钱庄,有的是随身携带。据媒体报道,中行开平支行一案中,被盗资金大多通过在香港、澳门乃至拉斯维加斯成套路的洗钱程序转出。有专家指出,要完成洗钱的全过程,损耗惊人,即使追回黑钱,常常不过是总额的1/3左右。


   第四步是护照。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公职人员的公务护照是由外办统一保管,近年来私护照也管理更加严格,国家工作人员往往被要求因私护照也由单位统一保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获得出境的证件就成了关键问题。据介绍,部分裸官手里有多个护照,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无需签证可以随时飞走的。2008年年底,原浙江省永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向金华市申请出国探望女儿遭拒,没有出境证件的朱兵选择了办假证。。而余振东等三人出逃,是事先化名获取香港居民身份证,然后顺利办理美国签证。


  最后一步就是出逃。如果还没有暴露,轻松按照程序出境;如果暴露了,就持组织上还没掌握情况的各种护照出境;当然,最风光的还是杨湘洪模式———公务考察时在境外滞留不归。2008年,杨湘洪担心暴露,亲自督办加速办理去欧洲考察的手续,在巴黎这个考察团团长失踪了,留下个条子:“我的腰椎病痛复发,被女儿接到一家法国医院去疗养,不能按时回国,请代为请假……”


五年计划,中国清理裸官进行时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即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而全国清理裸官的大幕正是从此拉开。

   当年,众多官员“裸奔”引起中央高层关注,中纪委2008年下半年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各地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寻求预防、破解良策。

   2010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移居暂行规定》)两项法规,中纪委、中组部下发通知督办。

   而在2010年两项法规下发、2011年正式施行后,各级纪委、组织部门都高度重视,纪委方面由党风廉政建设室牵头,组织部门由干部监督处(科)统筹,高压推行。这是一场全国性的排查,中办、国办颁发的《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家工作人员,2011年执行中以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规范重点。

   响应中央行动最快的部门当属广东。2009年11月2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这是官方第一次提出限制“裸官”这一新概念,其中特别强调,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继深圳之后,2012年1月,广东省委2012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出台,同样规定“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在社科院法学所的《裸官调研报告》中,有一个建议引发特别关注:所有处级以上公职人员配偶及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均应向社会公开。

   从两项法规的内容和执行来看,裸官报告表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样,上交后统一由组织部门保管,不对公众开放,甚至裸官报告表不需要经过当事干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

   记者注意到,伴随中纪委、中组部两项法规一起发布的,还有4个附件,其中就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查阅办法》(以下简称《查阅办法》)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保管办法》(以下简称《保管办法》)。

   《查阅办法》中明确规定,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而且,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仅供查阅,“不得随意扩大查阅事项范围,不得泄露查阅内容。”甚至不得复制。

   2008年首创了“裸体做官”一词的周蓬安当时曾问过裸官知多少,2012年2月27日,他对记者说,4年过去了,他还是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希望裸官的信息能够公开,“没查到、没逃跑之前,你不知道谁是贪官,这个没法公布,但裸官有多少是能查清楚的,查清了就公布吧。”


2014年,清理“裸官”再出重拳


                   方旋成为国内第一个被“劝退”的裸官。


  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裸官”,即那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官员,不得在考察范围内、不得担任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职务。

   今年5月,不满60岁的原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提前退休,成为国内这次清理风暴中第一个被“劝退”的裸官。在此之后,广东全省866名“裸官”调整岗位,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继今年广东省启动裸官治理专项行动后,福建省也被中央巡视组指出存在裸官问题。

   

   今年上半年,中组部下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而在今年的《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则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

   “是不是裸官关键看配偶,对一个家庭来说,配偶既是经济利益共同体,法律关系、感情关系上也密不可分,配偶移居就应视作裸官,加强监管、不予任要职或排除出提拔序列。”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更为精准。

   《管理办法》中,还首次明确5类重点岗位“裸官”需清理。

    1、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上列机关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

   2、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及其掌握重大商业机密或其他重大机密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人员岗位;

   3、涉及军事、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国防科技工业、机要、组织人事等部门中的重要岗位;

   4、掌握国家安全事项,以及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监管等重大经济或科技安全事项等方面的工作岗位;

   5、其他不适合由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的岗位。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裸官治理范围为“国家工作人员”,并未限定职级。事实上,安徽、贵州、浙江、湖南、四川等10多个省份,在今年4- 6月陆续在科级及以下干部(含)中启动裸官数量摸底。


裸官档案(据媒体公开报道)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2004年4月8日自美国遣返回中国,是中国56年来自美国遣返的第一个贪官。

   庞家钰: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引出“裸体做官”一词。其妻儿早于2002年移民加拿大。庞家钰自己在国内当官腐败,直至2008年6月被判刑。

   周金伙: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在被纪检部门约谈后,在一张纸上写了一段话,旋即潜逃美国,与妻女团聚。

   杨湘洪: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在率团考察法国时,突然“腰突”病复发,滞留不归,“裸官”一词伴随着杨湘洪事件的海量报道从网络进入传统媒体。

   蓝甫:原厦门副市长,与赖昌星案有涉,索取收受贿赂500多万,案发后携妻仓皇出逃澳大利亚。

   许国俊: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与他人盗用4.83亿美元后,远遁海外。

   董明玉:原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现住美国新泽西州。

   蒋基芳:原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原烟草公司经理、原党组书记,2002年携百万巨款出逃美国。

   程三昌:原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逃到新西兰。

   杨秀珠: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曾任温州市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2003年4月携家人逃往美国。

  陈传柏:原昆明卷烟厂厂长,贪污1600多万元后逃匿海外。

  卢万里: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涉嫌将大量公路工程私下交授其亲属开办的多家“空壳公司”承建,从中非法套取巨额工程款而逃亡海外。

  罗庆昌:原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涉嫌挪用和贪污巨额公款,1999年8月潜逃出境。

  周长青:原国有控股的西安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汽车部经理,归案后被依法执行枪决。

  董跃进: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正处级),被控涉嫌伙同他人挪用公款5.8亿元、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受贿157万余元一案开庭审理。事发前,董跃进的妻儿均已移居美国,其财产也早已由妻儿转移出国。

  欧林高:原东莞市人大副主任,被双规后,办案人员从其住处查获大批现金、奢侈品和名贵字画,装满一辆商务面包车。为清查暂扣的1700万元赃款,银行派来8 名专业点钞员,连续工作12小时,烧坏了3台验钞机。

(编辑  李灵   综合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京华时报、新京报、新华社、中新社、凤凰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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