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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随手拍”可作证据

2015-02-27 00:10:26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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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本地某论坛有市民发帖,曝光了行车记录仪在过年期间拍到的侵占应急车道车辆的车牌号。该市民问:“我可不可以向交警举报他们?”

对此,成都市交管局民警回应称,市民拍到的图片,可以在微博上@成都交警进行举报。同时民警也指出,市民拍摄的照片只能作为相关证据,并不能根据“随手拍”照片就认定图中车辆有违法行为。

据民警介绍,收到市民的举报后,交警需要根据照片和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且通知涉嫌侵占应急车道的车主到交警队接受问询,而这一系列的工作量并不小。“电子眼等设备会记录拍摄时间、地点以及车牌号等信息,而市民拍摄的照片,这些要素不一定齐全,不能单凭照片就下结论。”民警说。

【民警支招】

怎样拍出合格的照片和视频证据?

一辆车至少拍两张以上

角度一远一近 注明地点时间

一些车主利用手机和行车记录仪拍下违法车照片和监控,交由交警部门认定。可惜的是,虽然有的车主一路跟拍,提供了几十甚至上百张照片进行举报,但交警最终真正认定的只有10%左右,“一些照片只对一辆车照了一张,无法认定它的违法行为。有的照片和视频上面的时间不对,或者地址不详,也是难以认定的原因。”

雅西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说,要拍出能够作为证据的照片和视频,首先要连续拍摄,一辆车必须要有两张以上照片,从而认定它的确是在侵走应急车道,而不是仅仅停在上面。其次,拍摄角度要一远一近,远景要拍出应急车道和占道车辆,能够辨识出基本车型和颜色,近景则要拍清车牌号和品牌,便于核对车辆的基本信息。此外,拍照的同时不要忘了备注拍摄地点和时间,可以注意高速公路护栏边的数字标段,或提供最近的收费站名称,如“西昌往成都,从九襄收费站上高速后行驶了10分钟。”交警据此可结合经验找到拍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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