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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被男友杀害女生私生活 是要给犯罪找正当性吗?

2020-08-06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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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晚的一则警方通报,让关注“南京女大学生云南失联”事件的人倍感震惊。警方查明,李某月已于7月9日被其男友等3人合谋,诱骗至郊外山林中杀害并埋尸。然而,比女孩被埋尸荒野更让人心寒的是,某些网民在讨论案件时流露的恶意。
  死者父亲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女儿跟男友“是在地铁上认识的”,于是有网民指责受害人“交友比较随便”;有媒体报道提到“两人同居后经常吵架”,有网民则批评“刚毕业就同居,不检点”;还有人对受害人在社交账号发布的生活照评头论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随便……
  近些年,几乎每次出现女性受侵害案件,网上都会涌现针对受害者的批评。这些言论,其实是在有意无意给犯罪分子的恶行寻找合理性解释。女性被性侵,网民问一句“受害人是不是穿得过于暴露”,潜台词无非是说“她被犯罪分子盯上,也有自己的责任”。此等逻辑,何其荒谬!
  然而,这并非孤例。此前,福州一位22岁的女生疑遭前男友曝私照自杀,有些网友竟将矛头指向受害者,说她被偷拍私照是“行为放荡”“咎由自取”;在前不久的杭州杀妻案中,有不少人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地推测,当事人离奇失踪是与情人私奔了……这些对女性的恶意言论,是对受害者及家人的二次伤害。
  无论是网上恶意造“梗”,诸如“化粪池警告”“不听话两吨水解决一切问题”“杭州同款绞肉机”“来自男友的失联警告”,还是对女性受害者充满恶意的指责,都是在受害家庭苦楚的伤口上撒盐。
  对女性受害者的恶意指责,不仅会加剧女性对两性关系的恐惧,更可能在某些人心里埋下罪恶的种子,用仇恨和敌意去对待他人。
  一个正常社会,应该有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每个人在面对极端个案时,应有共情能力,保有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良知,最大限度展现与人为善的一面,警惕恶语相向成为通过网络二次“加害”受害者的凶手。
  据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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