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郑成梁(成都)
1967年元月,我从陕西回成都与青梅竹马、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女友家在成都市区上南大街96号一家面馆后面的一个四合院里。四合院中间是一个天井,天井东北角有一棵四季常青、一米多高的小树,院子里住了9户人家。
那个年代结婚,再简单不过了:单位领导、同事,凑钱买点面盆、毛巾之类的礼品,相约一起来到家里,表示祝贺。我们也只是准备了几斤喜糖、几包喜烟,散给客人,表示感谢。简朴,但充满浓浓温情。
爱人家里住不下,我们结婚的房子都是好心的邻居供给我们的,我们连一件家具都没买。
这家邻居姓吕,浙江人,50多岁,从部队转业后在成都一家运输公司开长途货车。他的爱人是四川人,家在眉山农村。吕伯伯回成都的时候不多,平时家里还有4个读书的子女。
我的儿子出生后,邻居们更是给了我们不少帮助。岳母一个人既要带孙儿,又要做家务,有时难免忙不过来。
多亏了吕家的余乔、余姣两姐妹,常常帮助照顾,带儿子玩耍,教儿子走路。
尤其令我们感动的是,余姣腿有残疾,自己走路都吃力,却常弯下腰身,扶着我的儿子蹒跚学步。
吕家如此,院子里的其他邻居也同样乐于助人。儿子3岁时,不幸左手骨折。那时医院看病也难,爱人刚学会骑车,不会搭人。我远在陕西,无能为力。
邻居高三哥急人之急、热情相助,多次背儿子去骨科医院就医,使儿子的伤情得到及时治疗。
高三哥的爱人杨孃孃也是古道热肠,她用灵巧的双手,为我们钩过一张精美的带网眼的桌布。
常言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回想起来,我们当年无论对吕家还是其他众多好邻居,却不曾有过任何的“表示”。
我和老伴现在说起,都觉得有点奇怪。其实,说怪也不怪。那时的人就是这样,帮助别人,不求回报。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互相关照,不分彼此,情同手足,亲如家人。而且这一切都显得是那么平常、那么自然。
如果你要给人家“表示”,也许人家反倒会感到奇怪,认为你太生分、太见外。
如今,上南大街那个我们住了多年、让我们感到无比温馨并留下许多美好回忆的四合院,已然不复存在。
曾经给过我们许多帮助和温暖的老邻居们,也早已四处分散、失去联系。
随着时光的流逝和年岁的增长,我们愈加怀念那些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老邻居们,多年不见,你们现在可健康安好?
我们多么希望能再次相聚,向他们深深地鞠上一躬,并道一声迟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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